以嶺藥業和鐘院士關系【訃告“埋汰”連花清瘟膠囊,發文者收到以嶺藥業律師函】
近日,大V聶圣哲發布的關于連花清瘟的黑色幽默“訃告”流傳很廣。死者為四川大學校友王剛,終年39歲。訃告寫:王剛同志臨終前,還堅持發朋友圈,曬連花清瘟膠囊……訃告以獨特黑色幽默被傳到各社交平臺后,發布者聶圣哲收到以嶺藥業律師函。理由是抹黑中醫藥學,要求道歉九十天。
1月10日,聶圣哲劍走偏鋒,給自己寫了一封律師函,再次用黑自己的方式調侃質疑蓮花清瘟發律師函事件。那么,聶圣哲是否有為訃告事件道歉?
大V發幽默校友訃告:稱死者臨終前還曬連花清瘟膠囊
此前2022年12月22日19時43分,聶圣哲在新浪微博平臺及微信朋友圈發布一份頗受網友關注的訃告。死者被稱為“四川大學校友王剛”。終年39歲。
訃告稱:王剛同志臨終前,還堅持發朋友圈,曬連花清瘟膠囊……他的逝世是四川大學江蘇校友會的重大損失。我們已經將王剛去世前手里握著連花清瘟膠囊的圖片發給了鐘南山院士、吳以嶺院士,感謝他們為川大校友的健康作出的卓越貢獻。
王剛同志的訃告以獨特的黑色幽默,被傳到各社交平臺,引發不少爭議。該事件被大家廣泛轉載后,現在以嶺藥業把大V聶圣哲起訴了。
公開信息顯示,聶圣哲生于1965年,為長江平民教育基金會首任主席,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副會長,研究領域有化學與材料科學,住宅學與建筑學,文藝理論與文化傳媒。從頭銜看,他是高校教授、科學家、企業家、慈善家、劇作家、詩人,甚至還有導演,涉獵領域極廣,在網上有很高知名度。
以嶺藥業發律師函,稱抹黑中醫藥學,要求道歉90天
1月6日,微博用戶“聶圣哲 2023”發文稱:收到了連花清瘟生產商以嶺藥業的律師函。代理律師大有來頭,是王寶強離婚案的律師。起訴理由是抹黑中醫藥學,用譏諷的方式挖苦鐘、吳院士的名譽。嚴重侵犯了以嶺藥業的合法權益。
律師函要求聶圣哲,刪除其在新浪微博平臺賬戶“聶圣哲 2023”及微信朋友圈發布的相關侵權言論;在該微博賬戶置頂位置及微信朋友圈、全國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向以嶺藥業公開賠禮道歉,道歉持續時間不少于90日。
對此聶圣哲回復稱,很高興收到了連花清瘟生產商以嶺藥業的律師函,該函行文規范、敘事清楚、很有修養、充滿善意……并征求網友意見,是道歉還是不道歉?
聶圣哲給自己寫律師函,調侃質疑蓮花清瘟律師函事件
1月10日,聶圣哲再發微博,分享了一份寫給自己的律師函。再次調侃質疑蓮花清瘟的起訴發律師函事件。函中,聶圣哲貌似是對自己的自黑,實則告訴以嶺藥業:我怎么寫訃告是我的事情,你們怎么理解是你們的事情,用你們的理解強加于我莫須有的罪名,這是侵犯了我自由表達的權利。
對此,網友認為:疫情三年,很多人都在服用連花清瘟膠囊,同時連花清瘟膠囊受到推薦、吹捧或質疑,出現一些不同聲音,實屬正常。不能因為有人推薦,大賺特賺,就樂觀其成,而一旦有人反對,股票下跌,就以為反對者構成侵權。
還有網友稱:其實在這個時候,連花清瘟就應該做一個雙盲實驗,用實打實的實驗數據證明這個藥是有效的,用數據打臉聶圣哲。
以嶺藥業發律師函警告,似乎是在努力挽回聲譽
公開資料顯示,以嶺藥業創建于1992年,2011年7月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疫情以來,以嶺藥業業績向好。2020年,以嶺藥業營收87.8億元,2021年營收101.1億元,2022年前三季度,以嶺藥業營收79.4億元。
而連花清瘟被廣泛列入新冠防治用藥,其廠家以嶺藥業因而受資本市場追捧,2020年1月3日,以嶺藥業股價為每股8.56元,至2022年12月12日,收盤價已達51.75元,公司市值850億元。
不過隨著市場熱點從中藥板塊切換,截至1月12日收盤,已降至 29.73元 / 股,市值蒸發300多億。
在營收增速放緩情況下,以嶺藥業還面臨不少爭議和風波。網友懷疑,此次以嶺藥業發布律師函警告,似乎是在努力挽回聲譽。
律師函或事與愿違,可能對聶圣哲構成名譽侵權
那么,聶圣哲是否對連花清瘟有反諷之意?反諷是否超越合理限度?是否構成侵權?
對此?律師認為:任何社會主體都沒有免受質疑、批評的權利。任何公民也都依法享有言論自由、意見表達與批評監督權利。訃告是否構成侵權,目前未經司法認定,尚難明確。但以嶺藥業認為訃告作者構成侵權并出言不遜,且引發廣泛傳播,倒有可能對聶圣哲構成名譽侵權。
以嶺藥業因連花清瘟膠囊,對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是否有效這一問題,遭到公眾質疑。本次事件中,一個生命消逝了,其親朋懷著悲痛心情發布了訃告,在其發表的言論并不過激的情況下,以嶺藥業用如此方式處理此事,無疑會讓公眾對該企業失去好感。
訃告是否反諷之意?如反諷并未超越合理限度,以嶺藥業委托律師發的此封律師函,反而給大家樹立了該企業斤斤計較、店大欺客印象,最終或事與愿違。連個人發出的、沒有明確控訴的博文都要發律師函追究責任,要求道歉九十天,這未免太沒器量了。而如果這個大V不道歉,就是要打官司?一旦較真起來,最終不知道誰的底褲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