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十六項違規【沂南農商銀行因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等6項違法事實被罰119.3萬元】
沂南農商銀行違法事實達六項
具體來看,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沂南農商銀行的違法事實共分為六項,其中包括1.金融統計指標數據錯誤;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3.違反流通人民幣管理規定;4.違反人民幣管理規定;5.違反國庫管理規定;6.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王琳則時任該行副行長,對該行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并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4萬元。
據媒體報道,此次沂南農商銀行共超120萬元的罰單金額創近年來本地法人銀行處罰金額新高。臨沂地區一位村鎮銀行的負責人告訴媒體,此前沂南農商銀行曾經在一些項目上“栽過跟頭”,出現了一部分額度較大的不良貸款,現在也面臨清收壓力。
沂南農商銀行法人為陳效中
企查查顯示,山東沂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6月29日,法定代表人為陳效中,注冊資本為67795.867萬元人民幣,企業地址位于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朝陽路34號(沂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辦公樓),所屬行業為貨幣金融服務。
目前該行大股東為山東臨沂蘭山農村合作銀行,持股31.2074%,但此行已在2020年1月16日進行注銷。
沂南農商銀行此前多次違法違規被罰
臨沂壹點梳理中發現,今年9月份,沂南農商銀行因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建設被罰3.016萬元。
臨自然資規罰決字〔2022〕3075號顯示,山東沂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依法批準,于2008年3月開始,擅自占用湯頭街道葛溝前村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用地1508平方米(合2.26畝)圈院建設鋼結構大棚、硬化地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版)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并依據《臨沂市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2022年8月29日予以處罰,罰款人民幣3.016萬元。
2021年10月份,沂南農商銀行因未按規定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審查和審批,貸款“三查”不盡職,員工異常行為監督管理不到位,被罰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