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木匠怎么被殺的【自稱記不清“小木匠”被害時細節】
8月19日晚,勞榮枝案二審第二日庭審結束,8月20日上午9時將繼續開庭。極目新聞記者旁聽了19日的庭審,在庭審現場,檢辯雙方對“常州綁架案”“合肥綁架殺人案”進行了舉證質證。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多次回答提問和進行自我辯護時,勞榮枝表示自己參與了搶劫和綁架,但從未與法子英合謀故意殺人,并稱自己當年遭到了法子英的脅迫和控制。
當談及合肥案中“小木匠”被殺害的場景時,勞榮枝聲稱,當時她已經傻了,已經“靈魂出竅”了,如果知道結果,她會想辦法阻止。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勞榮枝回答檢方詢問態度強硬不配合
8月19日上午9時,勞榮枝案二審繼續開庭,參加旁聽的家屬、記者和部分市民都早早地來到現場,核驗身份有序入場。
據央視新聞消息,在檢辯雙方對“常州綁架案”進行舉證質證時,勞榮枝在訊問中承認捆綁過本案唯一幸存者劉某,并用老虎鉗擊打劉某胸口。在接受檢方訊問時,勞榮枝態度強硬,在回答檢方“逃亡到重慶時租房是否住在一起”時,她回答:“不住一起難道租兩套房嗎?”在回答檢方“為什么要事事向法子英匯報”時,她回答:“你可以去問法子英。”
因為勞榮枝推翻了之前的大部分供述,導致了檢辯雙方一度對峙激烈。檢方依舊認為“常州綁架案系自首”這一情節不成立。因為在當年法子英落網時,警方已經知曉了常州綁架案,并不是勞榮枝落網時主動交代才知曉。同時,辯方認為,常州綁架案的許多細節因為有尚健在的人證,許多問題不應該只訊問勞榮枝,應該由證人當庭回答。
據了解,勞榮枝的辯護人曾提出需要本案唯一幸存者劉某出庭質證,但劉某以涉及隱私為由不愿出庭。
對此,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辯護律師確實曾提出希望劉某能夠出庭質證,但對方并不愿意出庭。
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
受害人家屬稱“她像變了個人”
19日中午12時許,上午的庭審暫時結束,極目新聞記者在法院外見到了本案南昌案受害人熊某的弟弟,他也旁聽了上午的庭審。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1996年6月,勞榮枝化名“陳佳”,在南昌一家夜總會坐臺。期間,她認識了一空調公司老板熊某。同年7月28日中午,勞榮枝打電話將熊某約到出租屋內,法子英持刀威脅熊某,后二人共同將他手腳捆綁,從熊某身上搶走金項鏈、手表及家房門鑰匙等財物,并威逼他說出家庭住址。
期間,法子英將熊某殺害。當晚,法子英帶著勞榮枝前往熊某家,先后將熊某妻子、女兒殺害,并搶走財物。
“她像變了一個人,將此前許多口供都推翻了。”熊某的弟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在他看來,勞榮枝就像是變了一個人,在庭審時態度強硬,把之前許多口供都推翻了。
熊先生認為,勞榮枝在庭上的辯解,是在為自己開脫,他們不需要任何賠償,只希望二審能夠維持原判,才能給哥哥一家一個交代,“那是三條人命啊。”
勞榮枝在一審法庭上
檢辯雙方爭議較大
8月19日下午1點30分,休息了一個半小時后,勞榮枝案繼續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勞榮枝多次提及自己遭到法子英的脅迫和控制,1996年在河北石家莊,法子英稱其身上一筆錢來路不明,便用凳子砸了她的頭。后來在重慶,又曾動手打了她,當時她還去醫院縫了三四針。
在勞榮枝的自我辯護中,她多次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稱自己是個老師,性格又比較軟弱,根本不敢嘗試擺脫法子英的控制。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在談到“合肥綁架殺人案”中,藏匿“小木匠”陸某某尸體的冰柜時,勞榮枝當庭否認冰柜是由她購買的,并稱不清楚法子英購買冰柜的具體用途。
對此,勞榮枝的辯護律師提到,此前幾名證人所說的,關于勞榮枝購買冰柜的證言存在矛盾。幾名證人描述的購買冰柜的女子形象,如“30多歲”“身形比較胖”等特征,與勞榮枝均不相符。
勞榮枝表示,在“合肥綁架殺人案”中,她并沒有看到法子英殺害小木匠的過程,但她在另一個房間,聽到了“小木匠”的慘叫聲。她還稱,那時候她才第一次見到并且知道法子英殺人了。
當檢方問及勞榮枝是否知道“小木匠”遺體被藏于冰柜之中,以及其是否曾幫助法子英轉移冰柜的問題時,勞榮枝聲稱,當時她已經傻了,已經“靈魂出竅”了,記不太清了。其后,勞榮枝又表示,如果知道結果,她會想辦法阻止。
此前一審判決中認定,“合肥綁架殺人案”中,法子英為了索要贖金,曾逼迫被害人殷某某給其妻子寫字條,字條上除了殷某某的字跡,還有勞榮枝自行添加上去的話語。二審庭審中,勞榮枝的辯護律師對這一認定提出了異議,認為不是勞榮枝所寫,合議庭請來兩名筆跡鑒定人出庭作證。
兩名鑒定人當庭陳述,字條上“這件事千萬不要讓別人知道”“現在放下電話,晚15分鐘我就沒命了,他們一定會讓我死得比剛才那個人還慘”等內容系兩個人的筆跡。
除上述問題外,檢辯雙方還就“殷某某的死亡時間”“合肥中級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上,同一案件認定內容不一致”等多項內容進行了幾輪舉證質證,因雙方爭議較大,20日上午9時,該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