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事件現狀【6月再審,結案或需幾年】
溫哥華當地時間27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認定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孟晚舟未能獲釋。
孟晚舟當天出庭聽取法庭裁決。
“雙重犯罪”
“雙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即尋求引渡的國家對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屬于犯罪,這是開展引渡的先決條件。
當初,美方提出引渡要求的理由是,指控孟晚舟“隱瞞華為與伊朗之間的業務往來”,“對匯豐銀行進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但孟晚舟的律師認為,當加拿大官員批準開始引渡程序時,加拿大并未對伊朗實施制裁,這意味著孟晚舟案件并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
最終,法院還是認為孟晚舟的“雙重犯罪”成立。這意味著將會觸發新一輪的法律程序。據報道,孟晚舟不會立即被引渡到美國,聽證會將進入第二階段。庭審將于6月份開始,結案書預計將在9月底、10月初給出,但是由于加拿大司法系統允許對多個裁決提起上訴,因此可能要持續幾年時間,才能做出最終裁決。
· 溫哥華當地時間5月27日,孟晚舟走出門。
照片顯示,孟晚舟走出住所時面帶微笑,步態從容,讓許多人感到樂觀。但人們不知道,當時的孟晚舟已經知道了結果——自己被認定“雙重犯罪”。根據當地法院此前發布的消息,當地上午9時便已將裁決書發給雙方,11點后才對外公布結果。
稍晚時候,華為公司發布聲明表示:“我們對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失望。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5月26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其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采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中國政府維護中國公民正當合法權益的決心堅定不移。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并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系持續受到損害。
543天“至暗時刻”
從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被捕,到27日裁決結果公布,經歷了543天曠日持久的博弈,孟晚舟案從始至終牽動著人們的心。以下為整個事件時間線梳理:
2018年12月1日,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美國要求加拿大將她引渡;7日,加拿大法院就此事進行保釋聽證會;11日,加拿大法院裁定批準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要求加拿大將孟晚舟引渡,中國敦促美國立即撤回對孟晚舟的逮捕令和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加拿大司法部長決定簽發孟晚舟案的授權進行令。
2019年3月2日,華為發表了律師聲明,稱美國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動機,但加拿大總檢察長仍決定發布授權進行令,華為對此感到失望。
2019年3月3日,孟晚舟對加拿大政府提起民事訴訟。
2019年5月8日,針對孟晚舟的引渡聽證會開庭,但這次聽證會只確定了下一次開庭的時間表,沒有對引渡作出任何決定;13日,華為公布了孟晚舟致全體華為人的信,她在信中表示,無論面臨多大的困難和壓力,都與18萬華為人站在一起,內心堅定不移。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再次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舉行,孟晚舟當天出庭。
2019年12月2日,一周年之際,華為發布了孟晚舟的公開信。
2020年1月20日,加拿大法院將再次對孟晚舟案進行聽證,重點放在“雙重犯罪”問題上,即美國對孟晚舟的刑事指控在加拿大是否也構成犯罪。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將宣布孟晚舟案的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