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為什么不能炒股(證券從業者不能炒股)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明文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具體來說,證券從業人員的工作內容也都是和這個投資市場有關,這些從業人員的一言一行對于社會上有輿論價值的。你們可以試想一下,如果允許證券從業人員炒股,當他們在做股評時,是不是會對自己買的股票要放肆去吹捧,這樣的話他們的股評報告都會有失水準,自然也就沒有了參考意義。這是不能讓這些人炒股的重要原因。
希財君覺得還有一個更加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在證券從業人員肯定會比其他行業的人對于消息的打探來的輕松,而這些消息和資料都是非常具有投資價值和意義的,如果讓這群人參加交易的話,公平交易原則蕩然無存,這個市場散戶就更加難以生存了。